党委组织部
 首页  部门简介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组织工作  干部工作  党校工作  学习园地  办事指南  文件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正文

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11月28日 08:4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就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二、人选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得国家“有关人才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申报渠道和选拔认定

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的用人单位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选拔认定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计划入选者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

四、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五、申报要求

1、为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和进度,中央组织部将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确定推荐名额。青年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和部门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审核把关工作,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一般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3、请各地区、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见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局,同时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将于近期投入使用,请及时登陆“有关人才计划”网站()下载使用。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B5.doc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B5.doc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1年10月12日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关于开展2022年3月份“支部主题...
关于开展2022年2月份“支部主题...
关于开展2022年1月份“支部主题...
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支部主...
关于开展2021年11月份“支部主...
关于开展2021年10月份“支部主...
关于开展2021年9月份“支部主题...
关于开展2021年6月份“支部主题...
  办事指南 更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文件下载 更多>>
武汉工程大学科级干部调动审批...
请假报告单
湖北省留学回国人员就(创)业...
户口迁移登记表
干部调动登记表
任现职以来获科技、教学奖励情...
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
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武汉工程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地址: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钟楼104
电话:027-87905330  邮编:430205